籲重啟監察權彈劾侯寬仁 太極門赴監院陳情

人民有錯,窮追到底;官員有錯,卻可船過水無痕?今(18)日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太極門弟子偕同律師,再度踏入監察院遞交陳情書,請監察院重啟監察權,彈劾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的現任廉政署副署長侯寬仁,終結24年之人權迫害。 新任監察委員賴鼎銘對太極門長期的努力給予肯定,接下陳情書表示:「你們的訴求我聽到了。」承諾會轉交給司法及獄政委員會。 太極門弟子代表及來自各大專院校的平反1219行動聯盟青年志工表示,今天陳情主要是針對侯寬仁懲戒時效被法務部惡意拖過十年期限,希望再啟監察權,對其進行彈劾。 民團說明,1996年太極門因時任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搜索並濫權起訴,而受到刑事、稅務之雙重迫害。監察院曾就此一重大矚目案件,主動展開調查,於2002年公布對侯寬仁之調查結果,詳列其偵辦太極門冤案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且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八項重大違法,並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且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該案甚至列為監察院重大人權保障案件,以及《建國百年賦稅人權白皮書》之賦稅人權指標案例。 然而,法務部竟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假調查之名拖延八年,為侯寬仁拖過懲戒十年時效,不僅監院於2010年對此提出糾正,立法委員呂學樟也在同年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對此強烈質詢,「監察院是要求你們,一個憲政機關耶,他是要求你們去究責議處,沒有要求你們法務部要去調查耶!」 律師黃麗蓉質疑十年懲戒時效怎麼算?侯寬仁在2010年5月1日公然於聯合報發表不實言論,公開謊稱:監院之調查案只由1位監委調查,且在調查後即到太極門接受感謝。顯然其犯罪行為直到2010年都還在持續,根本沒有懲處時效已過的問題。而且當年調查報告,係由廖健男、李伸一、趙榮耀3位監察委員調查,15位監察委員共同決議,且調查後根本無任何1位監察委員到過太極門之事實。顯然說謊成習的侯寬仁根本藐視監察權。平反1219行動聯盟志工不滿監院調查被法務部當壁紙,違法包庇侯寬仁,「時效屆滿」顯係規避懲處之託詞。 賴鼎銘表示陳情書內容完整,會直接轉給司獄會。若監察院因此重啟對侯寬仁的監察權,進行彈劾,是否成為陳菊上任後,對檢察體系長期以公權力侵害人權的強力出擊?尚待觀察。 圖一:平反1219行動聯盟青年志工偕同律師,向監察院新任監委賴鼎銘遞交陳情書,籲重啟監察權彈劾侯寬仁。 圖二:不滿太極門明明沒有欠稅,資產卻面臨法拍,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太極門弟子多日在監察院陳情抗議。 圖三: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太極門弟子,集結LED行動戰車、機車連、舉牌、布條、違法官員頭像、旗幟、街頭電視等,向國人控訴政府不公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