糕餅成分含量不能透露?他舉《食安法》2規定打臉蔡政府

鳳梨酥名店傳被陸方要求提供商業機密一事引發熱議。(報系資料照)
鳳梨酥名店傳被陸方要求提供商業機密一事引發熱議。(報系資料照)

陸方近日禁我水產、飲料、糕餅等產品輸入,甚至出現對岸要求鳳梨酥配方傳言,對此,臉書粉專「漂亮諧音」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8條提到「內容物含量,得視食品性質,註明最低、最高或最低與最高含量」,第9條也說「屬複方食品添加物者,應標示各別原料名稱」。他強調《食品衛生管理法》也要求標示食品內容物的含量多少跟重量,質疑蔡政府可以知道食品內容物含量的商業機密,其他人則都不可以?

漂亮諧音表示,關於什麼這種平行世界裡幻想的新聞,由於平行世界裡充斥著綠色意識,他們眼睛都發綠光!你怎麼講他們還是說綠色是對的,你舔共賣台!中國大陸到底怎麼規定,塔綠班已經自己腦補了,那我們中華民國政府目前的台灣,對於食品業者的規定是什麼呢?

他指出,目前我們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裡這樣說:第8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淨重、容量,應以法定度量衡單位或其代號標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內容物中液汁與固形物混合者,分別標明內容量及固形量。但其為均勻混合且不易分離者,得僅標示內容物淨重。二、內容物含量,得視食品性質,註明最低、最高或最低與最高含量。

第9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食品添加物名稱,應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所定之品名,或一般社會通用之名稱標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屬甜味劑、防腐劑、抗氧化劑者,應同時標示其功能性名稱。二、屬複方食品添加物者,應標示各別原料名稱。此外,食品中之食品添加物係透過合法原料之使用而帶入食品,且其含量明顯低於直接添加於食品之需用量,對終產品無功能者,得免標示之。

漂亮諧音強調,上面提到的第22條內容,指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第22條,有興趣的人自己去搜就有了,重點是,我們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也是要求標示食品內容物的含量多少跟重量等等。那我們蔡政府是不是也在竊取各家食品業者的商業機密呢?還是說這件事只是再一次告訴我們,什麼叫綠能你不能!蔡政府可以知道食品內容物含量的商業機密,其他人則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