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人夫開房泡湯 曾格爾判賠30萬

「登山女神」曾格爾。(本報資料照片)
「登山女神」曾格爾。(本報資料照片)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遭商場女強人岳啟儒提告,指她與岳的丈夫陳坤保開房間泡湯搞不倫,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有不當交往,已侵害岳配偶權,判曾需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陳坤保熱愛運動,很崇拜運動員,曾女知道陳有豐富的人脈,2021年11月曾到陳家拜訪,還希望岳啟儒擔任她的經紀人,帶她參與時尚活動,但岳去年10月具狀提告,指曾女後來便以募款170萬元贊助登山為由,與丈夫相約見面。

去年8月陳、曾前往三二行館泡湯,兩人過夜同宿一房,岳從丈夫的手機、平板電腦中,發現兩人互傳逾越募款的親密簡訊。

兩人對話包括曾叫陳「親愛的」,並對陳訴苦「不然你養我,我跟你去」,陳則傳給曾「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喔。」曾女則回傳「要刪這個訊息喔!」,岳將相關事證截圖,提告曾侵害配偶權。案情引發軒然大波,曾的父親還曾跳出來幫女兒喊冤,反指陳、岳兩夫妻是設局仙人跳,雙方各說各話。

士院開庭時,曾女否認與陳發生性關係,陳、曾都表示「吃藥」吃的是胃潰瘍藥;陳另證稱當天住宿只是聊聊天、摸摸曾的肩膀、腰部跟胸部,雙方都有圍毛巾,但也坦承自己一時意亂情迷犯錯。

士院審酌,曾格爾與人夫過夜且有不當接觸,判曾賠償岳30萬元,可上訴;岳啟儒也針對曾氏父女的「仙人跳」說詞,在今年4月間提出妨害名譽、偽造文書等告訴,目前全案由台北地檢署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