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越線拒攔查 加速逃逸2分鐘8張罰單

紅燈越線拒攔查 加速逃逸2分鐘8張罰單

新竹1名機車騎士,2分鐘內吃上8張紅單,警方發現,騎士等紅燈越線,鳴笛警示,沒想到騎士不停,反而加速逃逸,接著,接連好幾個路口,不但沒打方向燈又逆向,紅燈越線、超速、未打方向燈和逆向,共開出8張罰單,警方也表示,除了超速和違規停車有限,其他交通違規,都能連續開罰。

所有車輛停等紅燈,不過眼尖的巡邏員警發現,右前方雙載的紅色機車,違規越線,鳴笛警示,準備上前攔查,沒想到騎士不理會,甚至催油門,加速前進。

大馬路上演警匪追逐戰,騎士不只超速,遇到路口,騎士沒打方向燈右轉,接著又逆向行駛,接連好幾個路口,都沒打方向燈,最後騎士鑽小路,以為甩開警車追緝,但警方事後根據行車紀錄器,對騎士開出8張紅單。

三民派出所長李宗和:「過程當中員警有鳴笛並開啟警示燈,示意其停車受檢該駕駛仍持續違規,在各個路口時,不僅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同時還逆向行駛。」

紅燈越線、不服取締各一張,未打方向燈、逆向行駛個3張,總共8張的罰單,最高能開罰14400元,不過騎士也懷疑,警方兩分鐘開出8張罰單,會不會太超過?

三民派出所長李宗和:「超速在6公里內或6分鐘以內,以及停車間隔必須在2小時以上,才得以連續告發以外,相關規定員警的告發並無違失。」

警方強調,超速需間隔6公里或6分鐘,才能再次告發,違規停車,則須間隔2小時,其他都沒有限制,因此警方認為,依法有據,開單有理,騎士確實有違規,但是騎士認為,警方開單密集,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民視新聞葉興凱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