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線違規不能檢舉? 交通部:可直接打110

立法院昨(7)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限定民眾可檢舉的46種交通違規項目,不過46項中卻不包含紅黃線違規停車,引發民眾質疑,認為是放任駕駛違規。對此,交通部路政司說明,違規狀況並非不管,未來民眾遇到違規情況可直接撥打110,警方會直接到場糾舉開單。

為了限制惡意與連續檢舉行為,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羅列46項違規樣態,分為41項動態違規,如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手機、惡意逼車等等;以及5項靜態違規,含違規並排停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另外,民眾若檢舉一案,違規時間若未超過6分鐘,或未經一個路口以上,限舉發一次且不可連續舉發。

不過,這46項違規樣態中,卻不包含常見的紅黃線違停,讓民眾批評根本是放任駕駛違規。據《ETtoday》引述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趙晉緯說明,非46項違規並非合法或放任,民眾若有看到違規情形,可以直接撥打110,由警方直接到場處理糾舉。

趙晉緯指出,民眾拍照檢舉後處理期程約為兩天時間,但當下違規的狀況仍持續發生,因此民眾若看到違停狀況可直接撥打110,由警方直接予當事人指正,相較於檢舉流程,也會更為即時。

趙晉緯進一步提到,此次修正條文的精神在於過去開放民眾檢舉是盼能彌補警力不足的問題,不過現在行車紀錄器、智慧型手機普及,民眾取得違規資料的方式更容易,違規資料檢視造成警力很大的負擔,盼望可透過修正條文回歸重大違規項目。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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