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埋單!退稅延遲發放 國稅局付了30億利息

納稅人延誤繳稅將受罰,而國稅局(IRS)如果耽擱退稅發放,後果則由納稅人共同承擔。

「華盛頓郵報」報導,非黨派國會獨立監督機構「政府稽核處」(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公布報告指出,國稅局2020年會計年度由於延遲發放退稅給民眾,須補付30億元利息,與2019年度國稅局延遲發放退稅而付出的20億元利息相比,幾乎增加了50%。

一般而言,如果民眾準時報稅,國稅局有45天作業期發放退稅,退稅金額不必計算利息;若國稅局發放退稅的時間拖延超過45天,發給民眾的退稅則要加計利息,利息計算則比一般銀行存款戶頭的利率更高。

根據國稅局統計,到2020年夏末,總共因為退稅耽擱而付利息給1400萬名準時申報2019年所得稅的納稅人。

國稅局指出,去年當中付給納稅人的利息金額,平均約為18元。

國稅局回應政府稽核處報告指出,某些民眾報稅之後申請修正稅表,因此造成退稅延遲發放,衍生利息。受到疫情影響,國稅局各地辦公室去年紛紛暫時關閉或要求員工保持社交距離,報稅季節截止期限則從4月15日延至7月15日,是造成利息增加的因素。

就算納稅人是在去年7月15日才準時報稅,根據法律規定,國稅局計算拖延退稅的利息時,也都必須從4月15日開始計算。

政府稽核處報告指出,疫情衝擊雖然是退稅遲發的不尋常因素,國稅局資料顯示,退稅遲發的狀況在過去幾年內越來越多,如果國稅局未能徹底改善積案嚴重的問題,今後仍將導致政府虧損。

政府稽核處報告指出,據統計,在2017會計年度,國稅局遲發退稅的利息總額約11億元,到2018會計年度則增為16億元。

報告寫道,國稅局面臨前所未見的疫情危機,在報稅季節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兼顧職責與保障員工健康,「然而,國稅局過於依賴人工處理,導致紙本文件及人工操作都出現龐大積案」。

獨立機構「納稅人倡議服務」(Taxpayer Advocate Service)全國納稅人倡議律師艾潤‧柯林斯(Erin M. Collins)指出,國稅局雖然為了減少依賴紙本作業而更新系統,但由於缺乏適當經費,速度進展非常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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