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不滿堵車費?大膽說出來

開車有什麼好處?買車或租車得花錢,購買保險再添一筆費用 ,加上牌照登記、年檢、加油、維修、租車位樣樣都得掏腰包,走高速、穿隧道、過橋梁,更是雁過拔毛;不過且慢,接下來你若開車去曼哈頓60街以南,還得留下買路錢,官方名稱叫堵車費(congestion pricing)。

在大都會運輸署(MTA)董事會以9:1的票數通過堵車費方案後,開車進入這一地區要繳費,恐怕只是早晚的問題了,這意味著今後凡是開車從東面經過布碌崙橋、曼哈頓橋、威廉斯堡橋及皇后區橋進入曼哈頓,都得交費。

住在曼哈頓60街以南的人,或者為了謀生,每天都得開車去這一地區的人一定覺得冤,感覺像是被區別對待了。

不過也別太難過。分別開通於1883年和1909年的這四座橋,從開通第一天起就是收費的,即使還沒有汽車的年代,行人和馬車經過也都得繳費。只不過那時每輛車只交10美分,與現在的15美元比,已漲了150倍。

儘管如此,那時人們還是嫌貴。於是到民主黨籍市長蓋納(William Gaynor)任上,就乾脆於1911年7月19日廢除了這一收費制度,從此紐約市的財政就少了這筆收入。他雖然後來在一名市府雇員的襲擊中大難不死,卻因突發心臟病辭世,成為紐約市首位在任上去世的市長。

堵車費概念提出,是40年後的事。1950年代,哥大經濟學教授維克瑞(Bill Vickrey) 提出一套向有限的公共資源(例如道路)使用者收取費用的理論,他認為這樣不僅可減少交通堵塞,減輕汙染,還能為市政建設籌措經費。他憑藉這套理論,還於1996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現在堵車費方案雖獲MTA批准,但仍需經過為期60天的公眾評論期,民眾仍可透過電子郵件或信件表達意見。而新澤西州的兩項試圖阻止這一計畫實施的訴訟,仍沒有罷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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