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租房仲介費 應該由誰支付?

布碌崙(布魯克林)民主黨市議員奧賽(Chi Osse)發起360號提案(Intro 360),又稱為「公寓租賃費用公平法案」(FARE Act),要求紐約市的租房仲介費由雇用仲介的一方(通常是房東)支付,但既不對仲介費設置上限,也不取消仲介費。

按照紐約市的慣例,通常由租房者在入住時一次性支付仲介費,即使租房者沒有雇佣仲介,也由租房者支付仲介費。這應該說是長期以來,紐約市租房的賣方市場的性質決定的。如今要做180度的大轉變,改為由房東支付仲介費,恐怕會引起很大的爭議。市議員奧賽發起的360號提案將於下周三舉行聽證會,到時估計會引起強烈的反彈。

市議員奧賽之所以提出這一議案,其背景在於紐約市房租在新冠疫情後持續上漲,越來越多租戶表示承擔不起高企的租金,因而要想辦法維護租戶的利益,為他們減輕負擔。

對於有著眾多小房東的華裔社區而言,360號提案恐怕又要遭到強烈的反對。華裔小房東在疫情期間接受了租霸的嚴峻考驗,現在租霸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又要把租房仲介費的負擔轉給房東,毫無疑問,大多數華社小房東肯定持反對意見。

如果強行要求房東支付仲介費,最後的結果很有可能是房東把仲介費轉入租金,導致房租進一步上漲。因此,這種貌似維護租戶利益的手段,如果逆市場趨勢而行,最終只能是進一步扭曲市場,讓問題變得更複雜,而不是解決問題,讓租戶租得起公寓。

從另一方面講,紐約有眾多租金穩定房,應該讓這一部分住房充分發揮可負擔住房的作用,幫助低收入者有房可住,而不是任意干預租房市場。政府福利歸政府福利,市場歸市場,兩者應該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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