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地下室合法化 須等州府綠燈

為緩解住房緊張問題,紐約市府積極欲將非法外租的地下室合法化,但當前仍須等待州府準許;然而,儘管州長霍楚(Kathy Hochul)將其再次納入財年預算,但目前仍未有明顯進展。

在霍楚提出的2330億元的預算中,擬定的措施包括允許紐約市設定地下室的安全標準,並在房東承諾將非法地下公寓改造至符合規範、配備多個出口和其他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免除對他們的罰款。此舉也得到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的支持,因其多次表示住房政策為重要議程。

儘管如此,在多起地下室意外發生後,州府官員表示,立法者並沒有計畫對住房政策的細節採取「零碎地」調整,因此關於地下室的提案或將繼續陷入的僵局。州參議會多數黨領袖史都華-考辛斯(Andrea Stewart-Cousins)指出,事關住房政策的討論必須全面,從而可以完成更多方面的工作,例如保護租戶。

地下室合法化的支持者則認為,持續拒絕合法化會令居住在其中的群體長期暴露在危險之中,以及在出現任何問題時使房東面臨鉅額罰款。住房維權組織「查亞社區發展公司」(Chhaya Communit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預測指,全市有超過37萬6000處房屋擁有地下室,且大約有50萬人可能居住其中,多為移民和有色人種。

根據當前市府條例,絕大多數外租地下室仍是非法,除非房東達到市樓宇局(DOB)針對光線、空氣和天花板的嚴格要求。在2023年,當局向大約1000個地下室發出撤離令,但批評者指其令住戶「無家可歸」。

儘管州府短期內不會使地下室合法化,但霍楚支持紐約市設定專門規章,以幫助房東以更經濟的方式達到安全要求。當前法律規定,房東必須嚴格遵守用地規畫。霍楚表示,希望在保持保護租戶安全措施的同時,顯著擴大地下室合法化的途徑,但過程和影響將是「戲劇性的、巨大的」。

霍楚提案還包括,賦予現有租戶優先權,如果其在地下室翻新過程中被迫搬離,有權首先租用翻新後、合法化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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