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府要求暫停「庇護權」 移民團體抗議

紐約市府日前向曼哈頓最高法院(Manhattan Supreme Court)提出動議,要求暫停紐約市「庇護權」法令(Right to Shelter),但強調並非永久變更,只希望「解燃眉之急」;此舉遭到移民威權團體的抗議。

市府在給法院的信中,詳細陳述想要修改根據「卡拉漢訴卡瑞案」(Callahan v. Carey)而設定的「庇護權」法令的原因,認為目前的情況是40多年前通過此修改時未預料到的,眼下由於持續的無證客湧入,「庇護權」法令已經變得「過時和繁瑣」。信中也列舉官方最新數據,稱截止10月1日,已有11萬6700名無證客來到紐約市,比去年4月的4萬5000人飆漲了159%。

信中也詳細說明了暫停「庇護權」法令的兩個標準,第一種是當紐約市或紐約州政府宣布某些類型的緊急狀況時,第二種是在緊急狀況發生期間或發生前的兩周內,單身成年人進入庇護所的人數比緊急狀況前增加50%時,「庇護權」法令必須暫停。

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表示,此舉並不是為了終止「庇護權」法令。市長首席法律顧問索恩伯格(Lisa Zornberg)也稱,政府對法院的最新要求,旨在為其應對不斷湧入的無證客提供「靈活性」,「它明確地指出,在眼下的特殊時期,紐約市並未試圖完全終止此法令,相反,只是試圖通過修改或暫時的方式,以提供明智的救濟,並應對當前的緊急情況。」

然而,代表遊民聯盟(Coalition for the Homeless)的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在出反對意見,該協會法律援助處律師戈德芬(Joshua Goldfein)指出,這是對「庇護權」法令的否定,可能會造成數千人流落街頭,「庇護權是對基本人權的保護,如今紐約市府已經得到了州府和聯邦的援助,為何還要如此做,這簡直是讓無證客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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