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議會通過 百年酒吧禁舞令廢止
鬆綁了!美國紐約市議會31日表決通過在酒吧跳舞合法化,推翻了一項已經實施了91年、禁止在大部份酒吧跳舞的法律。 紐約的酒吧禁舞令於1926年實施,凡是沒有歌舞表演執照的酒吧或餐廳,都不得跳舞。批評者認為,所謂歌舞執照法當時實施具有種族主義企圖,目的是抑制1920年代哈林區(黑人區)爵士俱樂部。這項不公平的法律至今仍在執行。 歌舞表演執照是由紐約消費者事務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負責。據了解,目前只有97間公司獲得牌照。要申請歌舞表演執照很不容易,申請者必須花大筆錢來符合安全要求,包括聘請保安人員和安裝閉路電視等。 提案廢止禁舞令的民主黨籍紐約市議員艾斯皮納(Rafael Espinal)說:「如果你是拉丁裔、黑人、或是來自LGBTQ社群(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人及變性人),都會受到此法的箝制。」來自布魯克林的艾斯皮納說,現在是修正歷史錯誤,廢止紐約不適宜且專橫的歌舞執照法的時候了。 在紐約市議會以41票對1票通過廢止酒吧禁舞令後,將送交早已表示支持的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簽署。在市長簽署後30天,實施了近100年的禁令將正式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