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禁查租客前科?華人房東憂安危

市議會多數黨領袖鮑沃斯(Keith Powers)11日提案,擬禁止房東和租房仲介查詢租客的犯罪紀錄,也不得因為租客曾被逮捕或定罪而拒絕出租,期減輕遊民問題;但房東指出,這讓租房更不安全,且雙重標準,因政府樓仍然可對租戶進行犯罪背景調查。

數據顯示,紐約市約75萬人有前科,有前科者成為遊民的可能性是一般人近十倍;新冠疫情之後,紐約市遊民增加,目前逾5萬人住在遊民所,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此前也表示,遊民是他就任第一年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這項名為「公平入住」(Fair Chance for Housing Act)的提案去年就曾提出,但因房東維權團體全力遊說,未在市議會通過。今年完成換屆的市議會整體更傾向於進步派,目前提案已獲全體51名市議員中超過30人支持;亞當斯此前公布住房藍圖規畫時也表示,將支持此類提案。

根據提案,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因有犯罪紀錄,租房遭歧視,可對房東提出訴訟,或向市人權局(City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投訴;但也允許一些豁免情況,單家庭和雙家庭房屋,若房東也住其內,仍可查詢租客的犯罪紀錄;此外,任何房東均可查詢潛在租客是否在性犯罪者名單上。

鮑沃斯等民代和住房維權團體11日也在市議會舉行集會,聲援該提案;鮑沃斯表示,「總有房東不管租客的犯罪紀錄是多久以前、罪名輕重,而一概拒絕,現在有數萬人因此無家可歸、被關押及居無定所;紐約市遊民危機正惡化、租金上漲、可負擔住房減少,需採取大膽措施,讓所有人居有其所。」

華埠業主李卓勳表示,房東有責任保護租客安全,因此租客授權房東做背景調查。這項提案有雙重標准,因政府樓仍可調查租客犯罪背景調查,政府樓網站明文規定,犯罪歷史、定罪紀錄可能影響申請資格。議會等於說私人房東不適用該規定,卻要承擔安全責任,「但市府為何不承擔相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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