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法院:上海命案嫌犯「送中」 人權團體質疑裁決

(中央社記者丘德真雪梨14日專電)紐西蘭最高法院昨天裁定,司法部可接受中國提出的引渡要求,將一名被指涉及上海一宗謀殺案的紐西蘭居民引渡到中國受審。這項裁決引起國際人權團體和中國問題專家質疑。

紐西蘭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13日公布裁決報告書,裁定涉嫌殺害中國女子的紐西蘭居民金京燁(Kyung Yup Kim)將會被引渡至中國接受審判。

金京燁出生於韓國,有紐西蘭永久居留權,他被中國當局指控涉嫌於2009年在上海旅行期間謀殺一名中國女子。2011年5月,紐西蘭政府收到來自中國的引渡要求。

金京燁否認涉案,他的律師強調,要是將金京燁引渡至中國,他將會遭受刑求,並且不會獲得公平審判。紐西蘭司法部2016年同意接受中國政府的引渡要求,金京燁遂循法律途徑爭取推翻司法部這項決定。

紐西蘭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於2019年裁決,考慮到涉案人的人權可能受到侵犯的風險,命令紐西蘭政府重新評估有關引渡安排。不過,上訴法院的裁決昨天遭最高法院推翻。

紐西蘭最高法院2021年6月4日裁定,如果中國能進一步保證公平審判,司法部可以將金京燁引渡至中國。最高法院昨天裁定,接納中國當局提出金京燁不會遭受刑求的保證;最高法院認為,金京燁在中國並沒有遭受不公平審判的風險,因此裁定准許司法部接受中國提出的引渡要求。

最高法院指出,中國當局已承諾,金京燁在中國羈押候審期間,紐西蘭駐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可以派遣代表,每48小時前往探望一次;因此金京燁將會獲得足夠支援。最高法院認為,中國當局將會儘速回應金京燁所提出的任何其他要求。

最高法院裁決書上提到,紐西蘭外交部長馬胡塔(Nanaia Mahuta)2021年10月6日向司法部發出信件。馬胡塔在信中表示,她相信中國當局向紐西蘭提出的承諾是可靠的。

馬胡塔表示,紐、中兩國在「有效的執法合作」方面有著「重大共同利益」,雙方已「建設性地合作多年」。

紐西蘭新聞網站stuff.co.nz今天報導,針對紐西蘭司法部接受金京燁「送中」一事,已激起多個國際人權團體和中國問題專家抨擊。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與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呼籲切勿將金京燁「送中」;人權觀察中國分部主任李察遜(Sophie Richardson)更指紐西蘭最高法院忽略中國人權狀況,她批評有關「送中」裁決是「漠視現實」。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資深顧問卡斯特(Michael Caster)向stuff.co.nz表示,紐西蘭最高法院做了一項「可恥」的裁決;他相信,最高法院並未試著了解「送中」涉及的人權問題。

卡斯特說,中國曾有多次違背領事協議和外交保證(diplomatic assurances)的紀錄。正因為中國多次違背承諾,因此有越來越多國家拒絕接受「送中」的要求;例如瑞典於2019年、捷克於2020年、波蘭於2021年都因此而拒絕中國的相關要求;另外澳洲國會於2017年決議,反對澳洲與中國簽訂引渡協議。

卡斯特提醒,紐西蘭最高法院有關裁決已創下先例,方便日後中國或香港當局要求將紐西蘭境內的政治異見人士「送中」,受影響的可能還包括非中國藉人士。

澳洲戰略政策研究所(ASPI)防衛、戰略及國家安全研究主任休布瑞吉(Michael Shoebridge)向stuff.co.nz表示,紐西蘭最高法院的「送中」裁決,是基於對中國的「幻想」。

休布瑞吉批評,紐西蘭最高法院不知道中國的司法系統是由中國共產黨操控的;有關裁決的錯誤,是將紐西蘭與中國的司法系統視為對等,以為中國政府和紐西蘭一樣奉行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

紐西蘭廣播公司(RNZ)13日報導,針對紐西蘭最高法院的「送中」裁決,金京燁的律師艾里斯(Tony Ellis)正準備將案件呈交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請求仲裁。(編輯:郭中翰)11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