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爭後的吃七碗】大伯成功撤銷商標贈與 弟媳掛新牌打折扣戰
呷七碗老闆李東原為了讓弟媳維持生意,並照顧病重的弟弟,而將「吃七碗」商標贈與她,但弟媳未履行承諾,連弟弟換腎都不曾前往探視,因此他決定提請撤銷贈與,另也提起侵權告訴。
新春過後,台中知名小吃「吃七碗」拉起紅布條,上頭寫著「慶祝福益香掛牌成立,油飯系列87折優惠」,大大的吃七碗招牌底下,還增掛「福益香」招牌。但店內不見老闆娘梁宜琪,一位客人問「你們是要換招牌嗎?」店員也未正面回答,只是輕描淡寫:「就是多一個新招牌啦。」
不過,當初贈與「吃七碗」商標給弟媳梁宜琪的「呷七碗」老闆李東原卻說:「她不能再使用吃七碗這個牌子,我和她打了3年多撤銷贈與官司,去年12月已經收到3審判決書,法院已裁定撤銷我當初對她的贈與。」另外,梁宜琪侵權使用「呷七碗」商標也被判需賠償他77萬7000元。
李東原表示,當年他和弟弟李垂欣同開米糕店,「呷七碗」和「吃七碗」的商標都由他擁有,兄弟二人協議新竹以北市場歸哥哥,新竹以南歸弟弟,也相安無事,各使用呷七碗和吃七碗為商標。
後來弟弟車禍換腎加上賭債糾紛,將店面、房子都轉移給弟媳梁宜琪。李東原為了讓弟媳維持生意,並照顧病重的弟弟,而將「吃七碗」商標贈與她,沒想到弟媳卻未履行承諾,不僅未給弟弟生活費,連弟弟換腎都不曾前往探視,因此他決定提請撤銷贈與訴訟,另也提起侵權告訴,不願再對梁宜琪不定期使用「呷七碗」商標爭一眼閉一眼。
雙方在法院纏訟多時,去年10月和12月二案同時判決確定,除了確定李東原可撤銷對梁宜琪的「吃七碗」商標贈與,同時判梁宜琪需支付李東原侵權賠償金。另外,李垂欣和梁宜琪雖已辦妥離婚,但仍為夫妻財產分配繼續纏訟。
只是截至目前,梁宜琪僅於店前拉出「新牌成立折扣優惠」的布條,始終未取下「吃七碗」招牌,門內亦以「吃七碗」寫成對聯,未來是否會有其他動作仍待觀察。
(首圖:「呷七碗」老闆李東原為了替弟弟打抱不平,控告弟媳侵權獲賠,並獲判可撤銷對於弟媳的商標贈與。)
甲八碗米糕肉羹
地址:台中市東區自由路3段155號
電話:(04)221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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