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爭議 林務局7.58億獲嘉義北門車站飯店所有權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0日電)農委會林務局今天宣布,昨天已經與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和解筆錄,終結雙方逾12年履約爭議,林務局將以新台幣7.58億元價購北門車站飯店取得所有權。

林務局在民國95年6月時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計畫」,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沼平觀光旅館興建暨營運、嘉義市北門車站多目標使用興建暨營運等3個工作項目,以三合一方式招商,後續與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契約。

不過,宏都阿里山公司雖然依約於98年出資興建完成北門車站飯店,但沼平觀光旅館因環境影響評估未獲通過而無法動工,阿里山林業鐵路則在98年因莫拉克風災中重創,衍生巨大復建費用應歸責何方等履約爭議。

林務局與宏都阿里山公司從101年起進行訴訟,而座落於嘉義市忠孝路與林森路口剛興建完成的北門車站飯店,也因此閒置迄今。

雙方的履約爭議歷經近10年、5個審級的訴訟,仍無法獲得終局解決,最高法院後續在108年度作成判決,界定莫拉克風災為契約所定不可抗力事項,並發回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審。

林務局表示,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調解,已與宏都阿里山公司昨天在台南分院民事庭獲得和解共識,將由林務局給付約7.58億元,向宏都阿里山公司價購取得北門車站飯店,並塗銷地上權登記,退還風災後未能履約的開發權利金及履約保證金剩餘款約0.72億元,終結多年爭議。

林務局表示,後續將依據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的和解筆錄,循行政程序編列預算,完成價購北門車站飯店作業程序,並積極活化此建物,促進大嘉義地區觀光遊憩發展。(編輯:管中維)11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