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涉收中國7400萬介選 內政部聲請解散
(菱傳媒/台北報導)統促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及其妻洪文婷涉嫌收取中國資金介入台灣選舉,金額達新台幣7400萬元,嘉義地檢署4日依《反滲透法》提公訴。內政部今(6日)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治安、侵害人民集會權利,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
嘉義地檢署調查,張孟崇夫婦自2011年至2023年間,接受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等境外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及資助,收受金援約7400萬元,以境外給予的講稿,在其所主持「台灣向前走」廣播電台節目及抖音、臉書及YT等播放影片,於2021年4大公投案、2022年立委林昶佐罷免案、2024年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為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大肆宣傳,依違反《反滲透法》提起公訴。
內政部今表示,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罪,其中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5件、反滲透法1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件、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件,共8案11人。
內政部指出,經統計2010年至2024年間,各警察機關以「治平專案」,查獲統促黨員涉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高達134人。內政部指出,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
內政部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犯罪,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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