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宣布2/1起開徵耗水費 大戶每度徵收3元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經濟部今(6)日宣布「耗水費徵收辦法」,自2月1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逾9000度的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每度徵收新臺幣3元。該法同步公告抵減項目與用水回收率行業基準2項行政配套,以促進產業節水,並落實用水正義。

經濟部指出,2月1日起開徵耗水費對象為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噸(度)的大用水戶,每度徵收3元耗水費。為鼓勵大用水戶落實節水措施,只要回收率達到公告標準,費率可優惠調降至2元或1元,但地下水全數用水量均納入徵收,並以3元費率計徵,無優惠費率。

此外,使用再生水、海淡水、開發水資源或投資節水設備者,享有最高60%的耗水費減徵優惠。為使大用水戶有緩衝期進行節水設備投資,2025年6月30日前大用水戶耗水費減半收取。

水利署說明,耗水費開徵預期促進產業節水,鼓勵大用水戶投資節水設備,強化產業用水管理,有助於企業ESG轉型,並將帶動台灣水產業的發展,是一項多贏的政策。

水利署表示,2016年5月25日總統公布增訂《水利法》第84條之1賦予開徵耗水費法源,6年多來經濟部水利署積極與工商團體代表、環境保護團體、各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等積極溝通,考量面對氣候變遷,穩定供水將是臺灣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課題,而百年大旱更凸顯各界努力節水時,用水大戶更應負起節約用水的企業社會責任。

經濟部表示,為配合耗水費徵收,去年4月至5月再次邀請工商團體代表,共同討論草案內容及徵收配套措施。水利署及工業局也同步推動產業節水輔導及廠商電話諮詢服務,提供用水戶水資源管理改善建議。經濟部充分評估水情、經濟衝擊等因素,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以促進產業節水並落實用水正義。

👉2023節能家電補助懶人包 購買攻略看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