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改組生效 調整為六司、六處、十行政機關

經濟部改組昨(二十六)日生效,正式調整為六司、六處及十個行政機關。其中,商業司、工業局、貿易局、能源局、中小企業處等五個單位全面升格為「署」。

經濟部改組即起正式掛牌上路,主要針對商業司、工業局、貿易局、能源局、中小企業處等五單位進行全面升格異動,重新設置為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等五署,署長均為組織調整前機關首長續任。

部會正式調整為六個司(綜合規劃司、產業技術司、投資促進司、投資審議司、國營事業管理司、經濟法制司)、六個處(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統計處、資訊處),以及十個行政機關(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數、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水利署、智慧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局、標準檢驗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工業局升格為「產業發展署」,未來將聚焦五大重點方向,分別為支持傳產轉型,跟上國際趨勢;推動淨零轉型,維持國際競爭力;加強支撐半導體供應鏈,穩固產業優勢;聚焦5G、電動車,爭取關鍵供應鏈地位。

「產業技術司」由原技術處更名;「投資促進司」由原投資業務處更名;「投資審議司」由原投資審議委員會改制成立;「國營事業管理司」由原國營事業委員會改制成立;「經濟法制司」由原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審議委員會整併。

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結合工業區業務,改組為產業園區管理局,原台中、中港、屏東、高雄等四個分處,未來會改制為台北、台中、台南、高屏四個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