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稱SRF推薦函無法律效力 桃市府回應了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12日表示,SRF本不符合桃科土管規定,是經濟部109年建議以專案核准方式入園,顯見SRF進駐桃科為經濟部積極運作結果,如無經濟部刻意推薦,這3家SRF廠當時根本無法進駐,這都在109年經濟部召開的兩次會議中清楚載明。

先前經濟部既已三度來函表明願意收回推薦函,意謂當初推薦理由已不存在,桃園市府據此撤銷入園許可應無疑義,然而經濟部訴願會(包括2名政府代表)日前一致決議讓業者訴願成功,將責任推回地方。同一個經濟部,卻與當初大費周章推薦廠商入園的態度截然不同,此時指稱推薦不具法律效力的說法,實屬卸責之說,如此重大政策宛如兒戲,令人難以接受。

市府強調,後續自將依權限嚴格審查相關污染排放,包括不再續發前市府核發的超量污染物排放許可、經發局重新審查後續入園的汙染物排放權、以及環保局依據重新核定的汙染物總量,審查空氣汙染物排放許可申請,一切將以觀音區民眾健康為最高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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