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內66家口罩廠 全數徵用

經濟部日昨表示,國內有工廠登記證且有生產事實的共六十六家口罩生產廠商,其生產之口罩由政府全數徵用,也解決原未被徵用口罩廠商,有生產口罩卻不敢販賣、無營業收入的問題。

經濟部表示,口罩徵用係由衛福部提供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之一般醫用及外科手術口罩製造廠名單,由經濟部逐一盤點具有工廠登記證且有生產事實的廠商後,由衛福部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徵用或調用民間設備、藥品、醫療器材等防疫物資,並給予適當補償之規定,分批發出口罩徵用書。

經濟部指出,由衛福部提供的口罩製造廠清單共有八十家,扣除重複、無工廠登記證者後有六十六家。因口罩徵用涉及經濟部工業局及各工廠所在之地方政府警政單位,派員駐場盤點口罩生產機台、出貨點交及後端之物流配送,因此依據業者產能規模和即時生產能力分批徵用。自一月卅一日以來,政府已對有醫療器材許可及工廠登記證的中衛、台灣康匠等廿九家業者分三批發出徵用書,另就其他有生產事實但規模較小的卅七家口罩業者,衛福部也已發出第四批口罩徵用書,國內六十六家有生產事實的口罩廠商,已全數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