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光電申設指引19日上網 將設綠能縣市溝通平台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8日電)雲林縣政府發函經濟部能源署,要求中央制定光電籌設審查標準。為呼應縣府要求,能源署預計明天將現行光電業申請籌設流程和指引彙整上網,並將成立綠能縣市溝通平台,確保光電申請開發制度化。
雲林縣府7月31日發函經濟部能源署,要求擬訂再生能源總量管制作為及主管機關同意函審查作業規範,至今未獲回覆,經濟部長郭智輝15日表示,產業發展需要綠電,中央與地方須一起努力,已要求能源署與地方政府多溝通。
為呼應縣府、確保光電籌設過程公開透明,能源署近日盤點、整理相關規範,預計明天將光電業申請籌設流程和指引以專區形式,公布於能源署官網,落實資訊公開透明。
官員說明,主要是將電業審查既有流程資訊放上網,分成申請籌設或擴建許可、工作許可、核發、換發電業執照許可等3階段,當中包括發電業經營計畫、光電設備資料、模組規模數量等,以及其他機關相關規定。
例如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如案場和民宅距離規範;漁電共生申請程序、水產養殖現況;環境與社會檢核等。
對於雲林縣要求中央綠能總量管制、統一規範,官員表示,各地狀況不同,著重在陸域風電、光電開發、低地力地區、漁電共生不等,因此除公開電業申辦指引,也希望成立綠能縣市溝通平台,邀請相關縣市,一起就不同議題、需求進行討論。
官員指出,絕大部分爭議在案場設置、路權申請、發電後回饋,屆時也會邀請法務部參加該溝通平台,若牽涉農業部、環境部議題,上述單位也會一起參與,溝通會議擬定期舉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出席活動受訪強調,無論要發展怎樣的綠能,還是要以農漁民優先,中央會制訂透明合理機制,並且嚴懲不法。官員表示,部長郭智輝希望透過資訊公開上網方式,讓有需求者了解相關規定,下一步則盼透過綠能縣市溝通平台,讓光電申請開發制度化、白紙黑字,抹除灰色地帶。(編輯:潘羿菁)11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