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新增禁自北韓輸出入貨品

經濟部配合聯合國第二三七五號決議,譴責北韓近期接連核彈試驗及危害區域和平行為,公告自昨(十九)日起我國新增禁止自北韓輸出入之貨品,國貿局提醒廠商應注意國際對北韓相關制裁措施及遵守我國對北韓暫停輸出入措施,並提高交易對象及貨品警覺性,以免涉入有風險交易。 即起我暫停自北韓輸出入之貨品有:暫停對北韓輸出液化天然氣、原油及石油精煉製品等相關貨品;暫停自北韓輸入成衣等紡織製品,但於該決議實施日(一○六年九月十一日)前完成之書面契約,仍得於今年十二月十日前進口,惟需向國貿局申請專案許可。 除上述新增之公告外,我國目前配合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已對北韓採取之措施有:暫停自北韓輸入煤、鐵礦石等貨品;暫停自北韓輸入海產、鉛及鉛礦石。 相關公告連結如下,廠商可上網進行查閱: 一、暫停自北韓輸入煤、鐵礦石等貨品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606063&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d=2 二、暫停自北韓輸入海產、鉛及鉛礦石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614183&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d=0 三、暫停自北韓輸入紡織品,及輸出天然氣、石油等貨品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9&pid=61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