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採列舉 健保費可全額扣除

五月報稅季又將來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一一一年度健保費(含補充保險費)都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二萬四千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又因應財政部推動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資料單據電子化作業,五月報稅期間,民眾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至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據點,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即可輕鬆查詢一一一年度健保費(含補充保費)資料,並進行網路報稅,免檢附繳費單據。

健保署表示,一一一年度健保費繳納明細,除可以透過上述管道查詢,也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所屬職業工會或就原扣繳補充保險費的扣費單位查詢申請,另即日起亦可利用下列管道查詢及列印:一、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項下,以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登入後,即可於「各類證明申請及列印作業」>「保費繳納證明(年度報稅)線上列印作業」申請列印。二、健保快易通APP:點選「健保櫃檯」>「投保證明」>「保費繳納證明」項下,可申請寄送健保費繳納證明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三、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辦公室:攜帶身分證正本查詢列印。四、統一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即可列印。

民眾如果對上述查詢方式有所疑義,歡迎撥打健保署免付費諮詢專線○八○○-○三○-五九八,手機請改撥(○二)四一二八-六七八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