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籲完善兒童權益 提議修正《住宅法》、新興治療法納健保

立法委員蘇巧慧等人今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對兒少權益提供更完善保障,像是修訂《住宅法》,將有在地設籍,並育有學齡前子女者,列入社會住宅優先戶之資格,還有減輕癌童治療痛苦,將新興治療「質子治療」納入健保。(蘇巧慧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蘇巧慧等人今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對兒少權益提供更完善保障,像是修訂《住宅法》,將有在地設籍,並育有學齡前子女者,列入社會住宅優先戶之資格,還有減輕癌童治療痛苦,將新興治療「質子治療」納入健保。(蘇巧慧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委蘇巧慧等人今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對兒少權益提供更完善保障,除了延續該政策方向,各部門也皆應具備兒童權益思維,做出更細緻的政策規劃,像是修訂《住宅法》,將有在地設籍,並育有學齡前子女者,列入社會住宅優先戶之資格,還有減輕癌童治療痛苦,將新興治療「質子治療」納入健保,達到「部部都是兒福部」的目標。

蘇巧慧指出,蔡政府上任8年實施「0到6歲國家養」政策,大幅增加少子女化預算、提高育兒津貼、增加平價教保服務量,有效降低家庭育兒經濟負擔,但她期盼政府各部門都能具備兒少權益思維,為兒少訂定更完善、全面的政策。

蘇巧慧指出,除了現行育兒補助措施,針對現行法規做出些微調整後,便能更完善兒少權益保障,像是修訂《住宅法》第四條,將有在地設籍,並育有學齡前子女者,列入社會住宅優先戶之資格,也應考慮兒童就學之便,延長其承租期限。

立委沈伯洋指出,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參考波蘭經驗,在民防教育中賦予兒童更多權能,民防教育不分年齡,讓防災救護從小學做起;立委李柏毅建議,未來修正「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將補助3歲以下參加全民健保的兒童的自行負擔費用,提高至6歲。

立委張雅琳表示,希望通學步道的鋪設規劃應該納入兒童「95公分」的視角,不只讓通學步道對兒童通行更有保障,也能一同保障輪椅族、高齡者的交通安全。

立委王正旭說,目前全台核可設置6家兒童專門醫院,但全台僅有5位「兒童醫療輔導師」,希望透過衛福部「第二期優化兒童醫療照顧計劃」,增加輔導師人數;另外,平均一天就有一位兒少被診斷罹癌,雖存活率達八成以上,但相當痛苦,呼籲健保署將新興治療「質子治療」納入健保。

台灣兒科醫學會秘書長歐良修指出,少子化是不分黨派皆應關注的國安危機,台灣可以參考日本成立「兒童家庭廳」,設立兒童權益主責機關,整合政府部門,支持從生育、養育、人才培育等各面向之兒少政策,減免兒童醫療負擔,在不影響健保總額,使其他醫療打折的前提下,保障甚至增加兒童醫療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