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加油站汙染整治完成 環境部公告解除列管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臺東縣綠島中油加油站民國107年發生漏油事件,導致地下水苯超標294倍,歷經5年多時間整治污染,並經臺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驗證通過,終於在6月6日完成,經環境部公告解除污染整治場址列管。

臺東縣綠島中油加油站107年發生漏油事故,經當時的環保署檢測,雖然土壤檢測都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地下水卻有苯、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甲基第三丁基醚、甲苯及萘等5項化學物質超標,其中,苯超標達294倍,中油也因此被開罰,以及負上污染改善的責任。

環境部表示,此案在臺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監督下,除了要求中油公司提出整治計畫進行改善,整治期間定期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之外,也督促行為人改善及預防二次污染。中油公司為顯企業責任,在環保局嚴格監督下,依核定的污染改善期程,歷經5年時間完成整治,總費用約2千7百萬元。環境部另補助臺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驗證費用,協助該處場址土壤及地下水評估及檢測作業。

環境部強調,加油站不僅在提供燃料、支持經濟和基礎建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並在便利公眾生活、保障能源安全和支持未來能源轉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因地下形式儲油槽發生洩漏不易察覺,環境部推動加油站定期監測申報,並落實自主管理,以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共同維護土壤及地下水品質。

中油綠島漁港加油站漏油,導致地下水苯超標294倍,已於6月完成污染改善,環境部公告解除列管。(環境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