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讓步簽字 憲法訴訟代理人敲定藍2人、白1人

憲法訴訟代理人敲定藍白各推2人和1人出席。(圖:立法院國會頻道)
憲法訴訟代理人敲定藍白各推2人和1人出席。(圖:立法院國會頻道)

府院黨兵分4路、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大法官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經訂在10日開庭。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上午召開朝野協商,討論推派代表。不過歷經1個多小時朝野卻毫無共識,民進黨團不滿韓國瑜預先草擬的協商結論,只由藍白兩黨推派代表,協商以破局收場;不過在韓國瑜宣布交付院會表決後,民進黨團被迫讓步,同意由藍白推薦「訴訟代理人」,並強調就算民進黨不派人,他們對釋憲案也有信心,因此最後關頭民進黨團終於同意在朝野協商的結論上簽字。

韓國瑜宣布朝野協商的結論提到: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立院黨團推薦2位、民眾黨立院團推薦1位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的訴訟代理人;立法院機關代表也是依照上述比例推派委員;而有關專家學者擔任「言詞辯論鑑定人」部分,則由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各推薦1位。

結論還指出,訴訟代理人名單必須在7月5日下午4點前、其他名單在7月8日中午12點前送到法制局,辦理後續委任和陳報相關事宜。

根據了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協商之初曾多次強調,民進黨團可以不派訴訟代理人,但立院應該中立,派出的代表應該是秘書長或法制局人員而非政黨代表;而如果「機關代表」非得列入藍白人選,綠營也應該要有人。

國民黨團則認為,基於利益衝突迴避原則,民進黨團已經是「訴訟當事人」,如果再推派「訴訟代理人」,難免會有「球員兼裁判」之嫌。黨團書記長洪孟楷也說,既然是聲請人就不該變成機關代表,才符合兩造各自立場。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也質疑:聲請人、相對人進行言詞辯論時,一方主張違憲、一方主張合憲,民進黨團51個聲請人中,如果還有人能當機關代表,就已經破壞憲法訴訟的最基本結構。

朝野歷經1個半小時協商仍毫無交集,立法院長韓國瑜最後裁示只好交由院會表決處理,民進黨團痛批如果以「臨時報告」方式「粗暴」交付表決,一定會再度創下惡例,最後只好同意讓步,禮讓「機關代表」由藍白兩黨擔任、綠營不派人;但也強調民進黨對釋憲結果充滿信心,也相信憲法法庭的大法官,絕對會有專業的憲法判斷。(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