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家園(系列八)-朱松偉:桃園市全力推動綠電政策
工商時報【龍益雲╱桃園報導】 桃園市擁有全台最高的工業產值及最年輕的人口結構,都市發展與產業轉型過程往往對自然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市府經濟發展局長朱松偉宣示明年全力推動中央、桃園市太陽能屋頂政策及埤塘光電、離岸風力發電。 朱松偉強調,如何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取得平衡,並讓市民擁有一個適宜居住的生活環境,是桃園市長鄭文燦及市府團隊始終關心的議題,也是讓桃園市邁向綠色城市的初衷。 朱松偉表示,城市需要永續經營的視野,為了提供市民優質的生活環境,市府大力推動再生能源並訂定「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整合各局處的力量,推動「低碳綠色城市」的政策,在政府、企業、社區、人民共同的努力下,桃園市正大步邁開永續發展的步伐,共同迎向「發展乾淨能源、低碳生活、生態城市」3大願景的綠色生活。 在推動上,朱松偉指出,包括推動公部門示範先行、政策獎勵措施及協助設置等方案。 所謂公部門示範先行,他說,已訂定「桃園市市有公用房舍屋頂及公用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2015 年至2017年公有房舍屋頂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1萬3,097千瓦(KW),並已在2017年底完成5處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裝置容量約為3百萬瓦(MW)。 在政策及獎勵措施有3大項,第一是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桃園市政府今年開始實施「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25條就針對要求本市用電大戶應於用電場所或則本市適當場所設置契約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預計將分3期辦理,第一期契約容量5,000KW以上、第二期2,000KW以上、第三期800KW以上,年初並已公告第一期名單,目前已配合設置2萬521KW。 第二是獎勵轉型低碳產業,已制定「低碳科技產業補助及獎勵計畫」協助引進低碳科技、發展再生能源或其他低碳產業,以補助方式協助產業突破減碳困境,加速產業綠色轉型並擴大落實減量,總額度500萬元,每案補助上限50萬元,今年共補助9家廠商、預估380.5萬元。 第三鎖定補助太陽光電,桃園市政府2015年起辦理「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今年更共編列2,500萬元的經費,共補助80件案場、總設置容量近6,937KW,約等同11座大安森林公園年減碳量,推動3年來設置容量8,861KW,共減少5,305噸二氧化碳,約等同14個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量,2018年將再持續編列2,500萬元的經費辦理補助。 為協助設置,例如推展綠能產業專案貸款,桃園市政府今年7月與彰化銀行簽訂「桃園市發展綠能產業合作方案」,專案貸款總額度300億元,提供有意願設置再生能源的業者充足的資金來源。 朱松偉強調,還有「綠能討論平台」、規畫「成立綠能辦公室及專家委員會」。前者針對重點發展的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項目,今年辦理多場再生能源論壇及說明會,邀請專家、學者及業界先進一同分享交流,成為未來再生能源推動政策與發展方向的討論平台;後者為整合市府各局處的再生能源業務,並提供統一諮詢窗口加強推動桃園市綠能政策。 也催生再生能源產業鏈在地化,朱松偉說,為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提供桃園市民就業機會,藉由與德國達德能源簽訂的合作備忘錄,更促成離岸風力產業鏈在桃園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