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右翼流血衝突 司法部調查

司法部宣布,將針對維州右翼示威流血事件展開民權調查;紐約時報13日分析,此舉令人分外關注在司法部長塞辛斯掌理下的司法部,將在此案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川普的白宮國家安全顧問麥馬斯特13日在國家廣播公司「會見新聞界」節目中明確指出,維州夏洛茲維爾事件是「恐怖攻擊」。他說:「我們可以肯定地稱之為恐怖攻擊。恐怖攻擊是引起恐怖和畏懼的暴力,所以它當然是恐怖攻擊。」

在川普任命前,塞辛斯是阿拉巴馬州保守派參議員,許多民權人士對他頗不以為然。司法部在他帶領下,民權部門在投票權利及警政改革等法律執行上都有倒退的跡象。

然而司法部12日宣布將介入調查時,塞辛斯發表了措詞強烈的聲明,他說:「夏洛茲維爾的暴力和死亡,重擊了美國法律和司法的心臟。一旦行動源自種族偏見和仇恨,即悖離了我們的核心價值,理所不容。 」

雖然起訴駕車撞死人的費爾茲(James Alex Fields Jr.),主要管轄權在維州執法部門,但司法部宣布介入調查,令人關注,塞辛斯是否可能使此案同時上升為聯邦重案。

紐時分析,不一定會朝此發展,犯罪動機源於仇恨的案件,並不表示即可援引聯邦仇恨犯罪法,只有特定的仇恨才適用。2009年,國會擬將性取向和性別認定相關犯罪納入仇恨犯罪法適用範圍,曾遭塞辛斯反對,不過,塞辛斯擔任司法部長後,曾矢言會執行擴大適用範圍的仇恨犯罪法。

此外,要證明費爾茲的動機是源於種族仇恨等仇恨犯罪法針對的犯行也有困難;雖然被撞傷數人為非裔,但死者卻是位白人婦女。

而1871年實施的三K黨法(Ku Klux Klan Act),將出於政治動機的特定類型暴力,視為犯罪,這類暴行如今稱為恐怖攻擊。該法部分法條規定,須有預謀證據,因此該法條適用情況,僅限於證據顯示,攻擊者與他人共謀,而非突發地自行發動攻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