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多項新法上路 禁用無人機偷窺 收緊讓路法

維州多項新法7月1日已生效,「讓路法」收緊,除應急與執法車輛,若有普通車輛停靠路邊,其他經過車輛須讓路換道或減速行駛。(記者張筠 / 攝影)
維州多項新法7月1日已生效,「讓路法」收緊,除應急與執法車輛,若有普通車輛停靠路邊,其他經過車輛須讓路換道或減速行駛。(記者張筠 / 攝影)

維州多項新法上路,包括涉及公共安全、個人隱私的禁止使用無人機來監視或偷窺他人,芬太尼(fentanyl)即起視為恐怖主義武器,惡作劇撥打911電話列一級輕罪,此外維州也收緊「讓路法」(Move Over law),加強道路安全。

在公共安全及隱私保護方面,維州7月1日生效的HB-1583新法禁止民眾使用無人機,從窗戶、門口偷窺或監視他人;SB-1188法案將芬太尼視為恐怖主義武器,任何製造或分銷含有芬太尼物質的人,都將被控使用恐怖主義武器的四級重罪(Class 4 felony)。

從7月1日起,勒頸在維州為一項單獨的犯罪行為,而不再只是攻擊他人的一種方法,根據HB-1673新法,若因阻礙他人血液循環或阻止他人呼吸,造成身體傷害,屬於六級重罪。

根據HB-1572新法,在維州惡作劇撥打911電話和其他緊急報案系統,將被視為一級輕罪(Class 1 misdemeanor),但若有人因該惡作劇電話擠占應急資源,導致他人喪命,則惡作劇者可能被控五或六級重罪。

攻擊或毆打大眾運輸系統工作人員的行為,將被視為一級輕罪,且施暴者在至少六個月內不得使用大眾運輸工具。

維州今年也收緊「讓路法」,在原來要求給應急和執法車輛讓路的基礎上,增加一項「若路邊有拋錨或等待援助的普通車輛,駕駛經過時必須換道讓路或減速行駛,避免意外」的規定。

根據SB-1069新法,在維州行車,除了要給應急救護、執法、工程等車輛讓路,保護公職人員安全,若路邊有開著雙閃燈在等候的車輛,不論是車輛沒油、電池故障、等待醫療救援、或輪胎有問題等,其他經過車輛都要換道,若無法避開,則須減速行駛。

維州SB-855新法禁止車輛將頭燈(headlight)改裝為藍光,包括汽車、摩托車、自行車、電動滑板及其他運輸設備。

維州也出台新的購槍法案,HB-2387新法規定,在2023年至2027年間購買與槍枝安全相關的裝置,可獲得最高300元的所得稅抵免(credit)。

7月1日開始,維州牙科醫生若完成美容培訓,可為民眾提供與牙科治療無關的肉毒桿菌(Botox)注射手術。

維州也在今年夏天將陪審補貼從原來的每日30元調高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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