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憲政秩序與公義 卓榮泰:有必要提起憲法訴訟、暫時處分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取自卓榮泰臉書)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取自卓榮泰臉書)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27日)在行政院會表示,要就國會職權修法法案聲請釋憲和暫時處分。卓榮泰表示,國會職權修法已經生效,考量修法程序有重大瑕疵,且牴觸憲法規定,以及規範內容也違憲疑慮等,為了維護憲政秩序,行政院有必要提憲法訴訟。卓榮泰表示,聲請釋憲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希望國會改革合法合憲。

國會職權修法法案已經生效,總統府、監察院、民進黨團表態聲請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27日在行政院會表示,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沒有通過,考量修法程序有重大瑕疵,牴觸憲法定,且規範內仍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為了維護憲政秩序,行政院有必要提起憲法訴訟和暫時處分。

卓榮泰說:『(原音)為維護憲法及增修條文所建構的民主自由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憲法審查。此外,為避免憲法保障之權利及公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失,同時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裁判做成前,暫停停止相關條文之適用。』

國會職權法案已經生效,但憲法法法庭尚未做出判決,在這段時間,行政院會如何應對新法規定。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卓榮泰28日將赴立院備詢,這幾天部會首長在立院委員會答詢也是適用新法令,行政院會視立法院作為,謹慎思考應對。媒體追問,若釋憲結果沒有在暫時處分6個月期限內出爐,是否還會再次聲請暫時處分。陳世凱表示,目前專心聲請暫時處分,希望能得到憲法法庭正面回應。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卓榮泰依法必須接受覆議結果,否則就應請辭下台;也有學者質疑,行政院尚未行使職權就聲請釋憲,可能不會被受理。對此,陳世凱回應,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行政院拿出總統令表示,卓榮泰已副署法案,總統令上明確有卓榮泰的副署簽名,行政院已接受。

陳世凱也表示,朝野各黨團都相當信任卓榮泰,因此目前沒有請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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