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廚餘養豬使台灣豬變萊豬?」 農委會闢謠

台北市 / 蘇偉樺 綜合報導

針對網路流傳稱明(110)年元旦起,有條件開放進口符合萊克多巴胺 (萊劑) 安全殘留容許量之豬肉或豬內臟變廚餘後,廚餘養豬將造成全台灣豬變萊豬一事,農委會今(8)日表示,依據衛福部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未來僅允許進口符合萊劑安全殘留容許量 (0.01~0.04 ppm) 之豬肉及豬內臟,其萊劑可能之殘留已相當微量,且若淪為廚餘,也會再與其他殘羹混合後稀釋,並經國內豬隻食後,迅速被代謝降解,因此「以廚餘飼養豬隻不會有萊劑殘留問題」。

廚餘養豬變萊豬? 農委會闢謠:無藥物殘留疑慮

農委會指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第53篇之萊克多巴胺 (附錄) [Ractopamine (addendum), WHO Food Additives Series:53]」科學資料:「豬口服萊劑後,萊劑排泄半衰期約6至7小時」,表示萊劑會在豬體內迅速被代謝。

農委會說,由於廚餘會摻雜其他不同殘羹成分,故極微量萊劑會再度被稀釋後,才被豬食入,並在幾個小時內迅速代謝掉,因此待國內豬隻上市供屠宰時,應無萊劑殘留問題;以已開放美牛多年為例,廚餘中亦可能摻雜含萊劑之牛肉,但農委會近3年於國內豬隻藥物監測均未檢出萊劑殘留,因此顯示廚餘養豬無萊劑殘留問題。

農委會強調,與衛福部每年均成立計畫執行畜產品藥物殘留監測,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再次呼籲牧場業者必須使用合法之動物用藥,不得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查獲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應公布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若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台幣25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畜牧業者應合法用藥,以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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