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遭柬埔寨認定製造社會動亂 判刑兩年、罰款3萬

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柬埔寨直播造假案,西港初級法院裁定,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因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判兩年有期徒刑,且須罰400萬柬幣(約新台幣3萬元)。

「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近日在柬埔寨施亞努港(Sihanoukville,西港)的凱博園區直播,自稱遭凌虐、搶劫。柬埔寨表示,全案為自導自演,並以損害柬埔寨形象將「晚安小雞」逮捕,同行的阿鬧(本名魯祖顯)也被帶走。

柬埔寨華文媒體《柬中時報》報導,西港省初級法院法官裁定,「晚安小雞」和阿鬧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判兩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400萬柬幣(約新台幣3萬元)。

西港省長郭宗朗(Kuoch Chamroeun)15日表示,「晚安小雞」和阿鬧犯下嚴重錯誤,不能只是口頭訓斥,如果原諒他們,還會有人繼續抹黑柬埔寨形象。兩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將被移送法辦,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

編輯:秦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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