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代言銷售基金 需有證照

為抑制ETF行銷亂象,投信投顧業者近日陸續接獲新規範,未來網紅代言銷售基金須具有良民證及分析師、營業員、投信投顧業務員三種證照之一,才算符合資格,且業者須自行調查網紅銷售前三個月內是否有不當銷售的紀錄,據了解,投信業者為因應新制已陸續修改內規及內控機制,未來透過網紅銷售基金將更為謹慎。

主管機關5月中通過投信投顧網紅銷售規範之後,投信業者近期陸續接獲投信投顧公會通知,因應新制將陸續調整未來網紅銷售基金策略,據悉,有些業者甚至取消既定的合作計畫,未來也打算朝舉行說明會、邀請專家分享投資心法等方式來導正市場歪風。

據最新網紅規範,投信投顧業者必須建立事前、事中及事後檢核管理機制,並於內部控制制度中明定。其中對於網紅定義為「常態性於網路(包括社群媒體、影音平台、線上媒體)發表資訊內容供大眾閱覽,並以此營利者」,所謂事前管理機制包括網紅需提供良民證且合作前三個月內無不當銷售行為。

另應確認網紅需取得分析師、營業員或投信投顧業務員等證照之一。另外需填具「與網紅合作定期檢視評估表」及「與網紅合作定期檢視結果彙總表」保存五年以供檢視。

投信業者透露,新制公布後已經陸續調整銷售策略與內規,對於網紅資格認證也將力求符合新規,不過,對於與電視台財經節目或主持人合作的模式,是否也納入網紅規範則還有疑慮,為避免「踩紅線」,有業者透露會傾向以說明會、由專家分享投資心法,取代單一產品推介的方式來因應,希望共同導正ETF銷售歪風,也淡化同業之間的檢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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