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大賺沒繳稅 連補帶罰近500萬元

網紅大賺沒繳稅 連補帶罰近500萬元

知名網紅部落客都有許多粉絲,創造的粉絲經濟也相當可觀!但現在有一位網紅在臉書上代銷飯店住宿券,1年大賣5000多萬,結果因為沒繳稅,遭到國稅局開鍘,連補帶罰得要繳超過490萬元,同樣也是旅遊部落客就說,光是幫忙賣餐券,網紅就可以抽5%左右的佣金,如果推薦旅遊行程,每件還有2000元的佣金。

旅遊部落客唐宏安:「讓大家看一下,葡萄牙最歷史悠久的蛋塔店的蛋塔。」

臉書直播,開心分享旅遊心得,不管是吃蛋塔、品嚐火鍋,或者是搭帆船的興奮心情,全都透過直播和粉絲互動,不少網紅更會在粉絲頁,幫忙賣飯店餐券或住宿券,賺外快。

旅遊部落客唐宏安:「比如說大篇文章,或是在臉書上做分享,都會有不同的分潤金額,通常這樣的住宿券可能是5%不一定,有時候可能是賣行程的,可能可以抽到10%。」

網紅業界不能說的秘密,光是幫觀光業寫文章,就能有3000~10000元收入,甚至更高,如果是代銷,則會抽5%的佣金,不過,某位網紅在2015年間,就是和飯店合作賣住宿券,1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但他沒有報稅,被國稅局查到逃稅240萬,結果連補帶罰,要繳490萬。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許寧佑:「已經達到營業稅,設立稅籍登記的標準,那麼他就要來設立稅籍登記,我們會根據銷售額大小,來核定是不是要使用統一發票,像他超過20萬就要使用統一發票。」

依照現行規定,透過網路賣東西,只要每個月銷售額超過8萬,勞務收入,像是寫文章等等,如果超過4萬,就得辦理稅籍登記,繳5%營業稅,如果網紅業績好,月營業額超過20萬,甚至要開發票,網路盛行,透過網路賣東西,小眉角如果沒記牢,可就得不償失。(民視新聞戴佳儀、鍾淑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