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瞎掰股神巴菲特買台積電假新聞!證期局:最重關10年併罰2億

摩股史塔克製造假彭博新聞,瞎掰股神巴菲特全數買回台積電的持股,並已於臉書承認犯錯。   圖:摩股史塔克臉書
摩股史塔克製造假彭博新聞,瞎掰股神巴菲特全數買回台積電的持股,並已於臉書承認犯錯。 圖:摩股史塔克臉書

[Newtalk新聞] 台灣財經網紅「摩股史塔克」(Moore Stock)在4月1日愚人節製造假彭博新聞(Bloomberg),指稱「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買回台積電股票,被媒體引用後導致全球市場受騙,雖然該名網紅急忙在臉書上道歉,但金管會今(2)天證實收到投資人陳情,已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若確有不法,影響股市,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兩億元。

摩股史塔克製造假彭博新聞,瞎掰巴菲特全數買回台積電的持股,結果,不但有財經網紅或名嘴信以為真,更有財經媒體轉述報導,導致全球市場受騙,結果原來都是假的。雖然該網紅已經澄清是開玩笑,他也在4月1日愚人節快要結束、晚上11點多發出這條消息,並且道歉與更正,聲稱他及身邊任何友人並未因文章發布有任何對價與盈利關係。不過,他仍已經涉及觸犯違反證交法。

依現行股市監視查核機制,若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發現有網路留言提供不實資訊,可能會涉及證交法155條第1項第6款意圖影響股價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情事,若查有不法,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將移送檢調偵辦,依法最重可關10年,得併科最高新台幣2億元罰金。金管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被媒體問及此事,他證實收到投資人陳情資料並表示,金管會已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若涉及不法情事,證交所將依規定辦理,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

黃厚銘表示,證交法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其中一項就是「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而投資人可否提出損失賠償?黃厚銘表示,證券市場有投資人保護機制,投資人若是因為發生證交法155條的狀況導致權益受損,投保中心可協助投資人爭取權益;根據投保法規定,如果,要透過投保中心協助提團體訴訟,當事人必須達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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