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台南Josh」遭家暴逃出還被毀屋 求償前妻Amber判決出爐

[FTNN新聞網]記者洪宗荃/台北報導

知名棒球評論YouTuber「台南Josh」去年1月底傳遭前妻Amber家暴,新家物品被砸損,牆壁上更到處被寫上「死」、「死媽寶」等字語,事情鬧的沸沸揚揚,兩人最終離婚收場,Josh也對前妻提告求償37萬多元。台南地院審理後,判Amber賠16萬多元。刑事部分應執行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台南Josh被前妻家暴後逃出家裡,前妻憤而毀損其家(圖/翻攝自「台南Josh」IG)
知名YouTuber台南Josh被前妻家暴後逃出家裡,前妻憤而毀損其家(圖/翻攝自「台南Josh」IG)

本名鄭毓倫的YouTuber「台南Josh」,指控前妻Amber(黃琦雯)多次使用暴力,並於前年12月間砸毀其相機,另去年1月底在其共同住所向他拋擲空氣清淨機及吸塵器,再多次對他揮拳、勒頸,致他頸部挫傷、右上背挫傷併瘀腫、左髖部挫傷併瘀腫、左前臂挫傷等傷害,前妻並以椅子砸電視,導致電視螢幕破裂,椅子靠背也斷裂。

台南Josh進一步表示,前妻於台南Josh離家後,還持美工刀割毀窗簾、沙發、枕頭、衣物、收藏帽、婚紗照,破壞電視遙控器,砸毀吸塵器,剪斷吸塵器電線,撕毀結婚證明書、存摺、行照,更在他衣物、地毯及沙發上倒醬油,甚至以紅色蠟筆於牆面、沙發、桌面、窗簾、電磁爐多處寫上「死」、「死媽寶」等字。

不滿家暴還被毀屋,台南Josh採取法律訴訟,向前妻請求給付15項物品財物損失17萬多元、精神慰撫金20萬元,合計37萬多元。

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Amber在庭上主張,地毯、內褲、襪子、相機、牆壁系統櫃及大門磁卡並非刑事判決所提及毀損物品,不得主張該部分賠償。她也認為前夫請求精神慰撫金過高,2萬元較適宜。

法官審理後認為,地毯雖被潑醬油可清洗且為廠商贊助,亦無法舉證為被告所破壞;內褲、襪子未能舉證是被告所破壞,雖被潑醬油也可清洗,未達毀損程度;大門磁卡照片雖能看出有剪過的痕跡,但無法證明為何人所破壞,且被告父親已歸還於原告父親,故共4項免賠。

此外,在精神撫慰金方面,法庭換算商品的折舊值,及比對兩人110年度之財產所得明細表,並且考量2人所得、財產及其身分地位等一切情形後,認定原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以8萬適當,認Amber應給付16萬8364元。

另在刑事部分,法官認定女方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30日,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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