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賣換臉謎片案首宗求償出爐 黃捷獲賠100萬

黃捷遭網紅「小玉」偷臉製造謎片,提民事求償獲判賠100萬元。翻攝黃捷臉書
黃捷遭網紅「小玉」偷臉製造謎片,提民事求償獲判賠100萬元。翻攝黃捷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網紅「小玉」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2020年7月運用DeepFake軟體,偷取「雞排妹」、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議員黃捷等名人臉部,合成在日本A片女優身上,再製作成謎片販售,大賺1338萬餘元,被依個資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起訴。今年7月新北地院一審判處朱男5年6月,民事部分日前宣判,黃捷及另一名空姐獲賠100萬元。

對此,黃捷表示,感謝法官還給受害者公道,寒冬中給受害者一些安慰。不過更迫切的仍是數位性暴力的修法,包括懲處、防範及補救下架機制,但願不會再有人因為性影像的威脅和流傳而擔心受怕。

檢警調查,百萬網紅「小玉」前年7月起成立「台灣網紅挖面」推特粉絲團,後來改名為「台灣網紅影片合成」,招募網友加入群組,私訊雲端連結提供影片,網友付費成會員後可觀看影片。小玉找來22歲的助理莊炘睿擔任助理,先從網路下載被害人照片或影片,小玉再利用DeepFake軟體把被害人的臉部特徵移植到AV女優的臉上,並製作成成色情影片,每部約5至10分鐘,最長有50分鐘,供會員下載觀賞。

受害者包括藝人蔡依林、「雞排妹」鄭家純、郭書瑤等知名藝人,連台北市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議員黃捷、北市府副發言人「學姐」黃瀞瑩都受害,受害人數高達119人,犯罪所得1338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年3月今依個資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起訴小玉及其助理。

新北地院今年7月依違反《個資法》犯119罪判處小玉5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98萬元,莊炘睿判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2萬元。

一審判決出爐後,黃捷表示,將提出民事求償,個人賠償金全捐婦女團體,幫助受害者站起來。黃捷與一名空姐向朱玉宸提出100萬元求償,主張朱等兩人不法侵害其臉部長相,讓以她長相的深偽猥褻影片在網路流傳,即便朱玉宸聲稱已下架影片,但侵害其權利的猥褻影片至今仍在網路流傳。

法官認為,這些影片在網路上流布被他人觀覽意淫,已經嚴重不當的侵害被害者「要不要被不認識的他人作為不妥當的性聯想對象」的性自主權,因此判決2人賠償各100萬元,可上訴。另外還有19名被害人也提出民事求償,分別由不同法官審理,目前還在審理中。

菱傳媒原始網址:網紅「小玉」賣換臉謎片案首宗求償出爐 黃捷獲賠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