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包裝減量、禁用PVC材質 7月上路

環保署網購包裝減量最新規定將於七月一日上路,明訂包材、重量比值、禁用PVC材質等,另外要求大型業者須達到年度減量目標,若有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新台幣十五萬元罰鍰。

根據規範內容,網際網路零售業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PVC材質,並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九十%以上及塑膠再生料摻配比率二十五%以上;中型業者(資本額五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三百處以上)須符合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大型業者(資本額一億五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五百處以上)還須再符合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

中、大型業者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包裝材總重量/包裝材+商品總重量)設有限值。包裝箱(袋)內商品總重兩百五十公克以上且未滿一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四十%;一公斤以上未滿三公斤,比值須小於三十%;三公斤以上比值須小於十五%。

大型業者除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外,並要求平均包材減重率在民國一一三年底前達二十五%、一一四年底前達三十%、一一五年底前達三十五%;循環箱(袋)使用率在一一三年底前達兩%、一一四年底前達八點五%、一一五年底前達十五%。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指出,若是在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不合規範,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另外在企業年度包材減重率部分若未能達標,則會要求提出精進計畫。

王嶽斌強調,網購平台的個人賣家暫不納管。七月一日正式上路後,會加強宣導,接著將請地方政府進行稽查,稽查的順序則是「由大到小」,會將有無自主管理納入查核重點,若沒有設計自主管理的方式,就會對運送貨品進行抽查。

根據統計,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逐年攀升,從一零六年兩千兩百八十三億元成長至一一零年四千三百零三億元,約使用二點二億個網購包裝,產生約五萬公噸包裝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