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退機票 新法15天內退款

中國時報【潘杏惠、楊竣傑╱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會上網訂購機票,若要退票,往往得等2至6個月才能拿回款項。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表示,業者退款作業時間拖太久,很不合理,未來將依據新修正的《消費者保護法》要求國內線機票15天內退回票款。 陳星宏指出,新制實施前仍需訂定相關細則,約需6個月作業時間。至於國際線機票要不要比照新制規範,陳星宏表示,還要再討論。 旅行業者強調,機票退款都是依照航空公司流程,不會刻意拖延。更有業者質疑,消保處2012年曾召集航空業者開會,討論出國際機票退費不超過3個月等規定,「既然規定已經消保處認同,不解為何又有不同意見?」 上班族「小飛」5月底上網訂機票要去馬祖玩,不料天候不佳班機停飛。航空公司告訴她,機票1年內有效,但若要退費,作業時間要2至4個月。 民航局空運組長韓振華表示,民眾若自行向航空公司買國內線機票,退票7到15天就會退費,若以信用卡刷卡退費則有作業時間,國際線則依「國際機票重要交易需知」規定,基本3個月內、最長不超過6個月即會退款。 韓振華解釋,各家旅行社和航空公司購票流程也會影響退款時間,例如航空公司和大型旅行社簽約,旅客退款就可縮短時效。 旅客若向下游旅行社購票,因需層層退票,等款項回到手中,已是好幾個月後,這是交易模式問題,應非航空公司刻意拖延。 陳星宏則說,根據最新修正的消保法,郵購式買賣消費者退貨後,企業經營者應在15天內返還價款,由於上網訂機票同樣也屬郵購式買賣,就應符合法令,在新法實施後,需比照新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