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哄抬酒精賺2000元 被判刑2月折合6萬元

想發災難財卻得不償失!新竹1名鄭姓男子去年5月間,利用本土疫情延燒之際,將每瓶40元的台酒酒精,以市價260元和280元的價格,在蝦皮網站出售,經公平交易委員會查獲函送偵辦。全案法官審理後,依哄抬防疫物資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是6萬元,而犯罪所得2960元沒入。(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鄭姓男子明知防疫清潔用酒精,是衛福部於2020年3月18日公告之防疫物資,不得哄抬物價,竟先以市價40元購得台酒75%防疫清潔用酒精300ml後,於蝦皮拍賣網站上,藉機哄抬價格,自去年5月間起,以蝦皮帳號將台酒清潔用酒精300ml價格,自市價40元調漲為260元及280元出售獲利。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偵辦。

法官審酌鄭姓男子明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係近期全體國人、新聞媒體,及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之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該法定傳染病的擴散,造成我國民眾對於防疫清潔用酒精需求量大增,竟趁此機會將已公告為防疫物資的防疫清潔用酒精,以高於市價6至7倍價格出售,哄抬價格,影響大眾權益及公共衛生安全,所為應予譴責。法官最後依哄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價格罪,判刑2個月,易科罰金為6萬元。犯罪所得2960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