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威脅屬言論自由? 美最高法院將審理

在網路、例如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上發表死亡威脅,是否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引發爭議。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將在12月1日開庭審理。 這將是最高法院9位法官首次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社群網站言論自由進行審理。據了解,這9位法官都沒有個人臉書帳號。 這個案件起源於美國男子伊隆尼斯(Anthony Elonis)在妻子帶著兩名孩子離開他後,不斷於臉書張貼將殺害妻子的言論。他的妻子因此心生恐懼,並申請了家暴保護令,但此舉進一步激怒伊隆尼斯,使他變本加厲的發出更多威脅的貼文。 伊隆尼斯在2010年被法院判決涉及威脅,處以44個月有期徒刑。伊隆尼斯刑滿後質疑,在臉書上張貼沒有侵害意圖的威脅訊息是否觸法。他與律師2013年決定將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同意受理。 社群媒體散布威脅言論是否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最高法院將於12月1日審理,而判決結果將對網路行為規範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