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詐騙氾濫 數發部將規定"24小時內下架"

社會中心/李豫翰、蔡承翰 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打詐專法〞,數發部也針對網路廣告詐騙,推出相關子法,未來將明定網路平台業者,包括谷歌、臉書等業者,如果被司法警察機關通知,平台上刊登的廣告,涉及詐騙,必須在24小時內下架,否則最重可罰2500萬元,也要求平台落實廣告實名制,揭露出資者資訊。

新任101董座賈永婕剛上任沒多久,先收到恐嚇訊息,又有詐騙集團假冒他的身分,建立假粉專、分享投資秘訣,雖然粉專馬上遭檢舉關閉,但一度引發關注。財經專家謝金河也是遭冒名常客,日前特別跟行政院合作拍攝宣導影片。就是因為網路詐騙猖獗,尤其冒用名人身分,誘騙民眾投資股票,數位發展部也預告防詐條例的相關子法,網路平台若是被通知刊登詐騙廣告,就要在24小時內下架,第一時間沒移除,可開罰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情節重大者可罰二五○萬元以上、兩千五百萬元以下,屢次通知未改,將限制流量、封鎖網域。

網路廣告詐騙氾濫 數發部將規定「24小時內下架」
網路廣告詐騙氾濫 數發部將規定「24小時內下架」

另外,為了使網路廣告資訊更完整,也規定未來投放廣告實名制,平台應揭露刊播者或出資者資訊,就算是平台跟他人約定投放廣告,也要接露資訊,畢竟面對詐騙集團有如變形蟲,不斷冒用不同名人身分詐騙,快速下架廣告,至少能減少民眾觸及率。



網路廣告詐騙氾濫 數發部將規定「24小時內下架」
網路廣告詐騙氾濫 數發部將規定「24小時內下架」

這回先以四大網路平台,如Googole、Meta、Line跟抖音作為約束,數發部表示相關子法先預告30天,若作業順利,最快年底就能上路,洗刷詐騙大國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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