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海鮮標示不符 食藥署介入稽查

網路直播拍賣商機很大,不少業者特別找來藝人主持,更吸引粉絲瘋狂下單,不過很多民眾發現收到的產品標示不符,現在食藥署介入,成立稽查小組,首先從海鮮食品來查,要求業者就連播平台都有公告店家名稱和產品資訊等,要是沒有標示,最高可罰300萬。

網路直播藝人林佑星:「來來來阿中阿中再加一點。」

海鮮、肉品,通通一元競標,連戰斧大牛排都有,而且優惠、打折,便宜出售,還特地找來藝人直播喊聲,搞笑互動,更吸引粉絲下單購買。

民眾:「我覺得吃的沒有辦法用看的,用穿的那個還好。」

民眾:「危險網路的東西是看見摸不到,拿到了以後,有沒有受保護7日內的我不知道。」

網路直播賣東西,越來越夯,有人不敢買,但也有人為了快又方便,很捧場。不過仔細看,直播平台介面,看不見食品的簡介和來源,就有人買到不實食品,出現食安漏洞,現在食藥署將全面介入,就從夏季最夯的海鮮直播開始查。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鄭維智:「不論是水產品或者是農產品的部分,只要它是包裝的,他是屬於包裝食品的部分,就依據我們食品的一個標示,都要透過在平台讓消費者,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

聲音來源:網路直播食海鮮業者:「規定應該怎麼樣我們就怎麼樣,只是說有些可能是新加什麼的東西,我們就自己會用標籤去貼上去。」

依照「食品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事項」,除了食品包裝上,就連直播平台,也必須明確標示店家名稱、產地,有效日期和食品登錄字號等等,即便是生鮮活體,也必須標示店家、品名和捕撈地,要是沒標示,依法開罰3到300萬,要是標示不符或直播誇大不實,最高可罰400萬,尤其代言人可能也須連帶受罰。網路直播商機大,但加強食安,也是給消費者一個保障。(民視新聞阿布斯、吳培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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