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通報輕生案 公文往返緩不濟急

網路通報輕生案 公文往返緩不濟急

根據統計,每年大約有600個網路通報輕生案件,不過救援成效不彰,原因就在於,報案者和當事人可能處在不同縣市,往往一個公文往返,就是2週,還談什麼救人。因此有立委呼籲政府積極因應新興網路自殺案件,即刻補強網路自殺防治工作的漏洞,避免憾事發生。

員警vs.輕生男子:「哪裡啊?你在哪裡啊,因為我們已經在你拍照那邊等你了,有什麼事情你可以跟我講。」

站在橋上這名男子,稍早傳了張照片和他的朋友說,想要跳橋輕生,不過早一步被警方攔截,原來他的朋友報案後,員警靠著好眼力,辨識出照片中,男子正在台北橋上,也成功救回男子一命。不過不是每個員警面對輕生案件,都如此積極。

立委(民)李麗芬:「報案110的時候,其實110會先定位他的(報案人)位置,可是往往在網路上求救,他談的這個案子,其實是他(當事人)在台南,他在台南市,這時候這個部分應該要怎麼去轉接,那這個轉接的過程當中,到底這個機制有沒有建立起來。」

綠營立委李麗芬指出,每年通報的網路輕生案件大約有600件,高達95%透過110通報,今年(2017年)6月曾有案例,通報者在台北市,但當事人在台南市,台北所在地的警局轉交台南處理後,2週後收到回覆,「非主管機關,轉知權責單位辦理」,案件又轉回台北,然而人命關天刻不容緩,怎能拖延。而且網路通報輕生案件,問題不僅如此。

立委(民)李麗芬:「網路上這個資料,有可能就是一個陌生人,看到網站或是他的臉書,還是到直播平台就看到了,通報的人對這個人可能不了解,也都不知道他在哪裡,可是他都看到這個訊息了,難道我們要讓民眾說,你看到之後我們不做任何行動嗎。」

內政部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何信義:「請網友提供比較詳細的資料,現行來講我們都是採用行動電話號碼,來作為定位最後發話位置,為主要救援的方向。」

李麗芬指出,現在社群網路和直播平台的興起,時常見到輕生訊息,警政署應該和平台業者建立合作通報機制,不能只倚賴傳統的手機定位。警政署表示,會和相關單位再延議,如何因應網路輕生案件。(民視新聞陳尹柔、謝政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