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指定 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長

總統核示大法官謝銘洋(左)代理司法院長職務。圖為10月30日謝銘洋頒發感謝狀給卸任院長許宗力(右)。(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核示大法官謝銘洋(左)代理司法院長職務。圖為10月30日謝銘洋頒發感謝狀給卸任院長許宗力(右)。(本報資料照片)

大法官任期在10月31日屆滿,因立法院未審查人事同意權案,司法院長懸缺,總統府1日宣布,總統已核示大法官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長職務。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謝銘洋的學識專業不是問題,最大問題是,在「新綠色威權獨裁體制」下,司法院長還剩下多少獨立性?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說明,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同時出缺時,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7條第5項規定,由總統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長,代理期間至繼任院長、副院長經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之日為止;謝銘洋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專精智慧財產權法與科技法律領域,曾任台大法律學院院長,具高教行政經驗,學術成就也備受肯定。

黃國昌則認為,謝銘洋的學識專業不會是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在賴清德率領的新綠色威權獨裁體制下,本應客觀中立的司法院院長,還剩多少獨立性;他強調,無論從死刑釋憲到國會改革釋憲,「憲法法庭已淪為賴清德和民進黨的附庸,這樣的情況下,誰代理司法院院長,又有何差別?」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昨也在臉書發文,表示賴清德身為少數總統,有強烈的危機感,「不可能不速找一位能幫忙控場、要能穩住『賴皇政權』的憲法軍師」。

翁曉玲也回顧前司法院長許宗力8年任內,領軍司法院和憲法法庭確實發揮極佳「護蔡(蔡英文)」功能,每每在高度爭議的政治議題釋憲案上,扮演關鍵救援角色,而且他們樂於挑戰社會主流價值觀,並以做出反多數民意的憲法解釋為傲。

翁曉玲質疑,大法官有無向執政者靠攏?從這些年來做的憲法解釋和憲法裁判中,即可一目了然,她並將過去爭議釋憲案分為「政治追殺」、「強行改革」、「打壓地方和國會」、「社會爭議」等4類政治性和備受社會矚目案件,包含「不當黨產條例」的釋字793號、同性婚姻的釋字748號、國會改革法案、死刑等釋憲案,都是許宗力的「成績單」。

郭雅慧強調,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為國家重要憲法職務,總統於8月30日提名張文貞等7位被提名人,均富深厚法學素養及進步民主人權理念,籲請立法院儘速完成同意權審查,讓被提名人早日就任,司法院得以正常運行,發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