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核可國會改革覆議案 盼立院朝野審慎檢視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國會職權法」相關法案三讀通過後,行政院在6日向總統賴清德提交覆議理由書,總統也在11號核可覆議案,來聽聽看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怎麼說。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總統已經核可了覆議案,在上午11點,將公文送到行政院,同時也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了立法院,在審慎評估了行政院,所提的覆議理由書之後,是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利,核可了行政院對法律案的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派,都能夠再一次審慎檢視法案的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作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總統府是在今(11)日中午左右釋放核可消息,接下來根據規定行政院在5日收到立法院函文,並在總統核可後的十天內,也就是14日前必須要 將覆議核可案 送到立法院,若是提前送出,立法 院 最快就可以在18日進行表決,若是在最後期限才送出,則最晚表決時間,將會延到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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