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評比 警政署認應通盤考量
中國時報【胡欣男╱台北報導】
民間監督聯盟批評警政署「不遵照決議精神、拖累改革,欠缺改革決心。」警政署回應強調,治安政策的擬定,為求完整周全,應由警政署就整體狀況通盤考量訂立,不宜受少數意見或偏差個案而左右,以免阻礙整體勤業務運作,影響治安。
民間監督聯盟認為警政署不採納國是會議決議,設立「警察教育委員會」與「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只願成立諮詢性質會議。警政署指出,鑑於警察工作時效性與不同領域專業性,且部分係配合其他部會與國安團隊共同執行,若由單一委員會討論績效內涵,恐不夠完善周全。
不過,警政署表示,認同司改會議對於合理績效制度的看法,已於今年5月頒布計畫,規畫每年邀專家學者及基層代表,召開年度專案與計畫檢討會,提供更公平、合理、參與及透明機制,檢討各項治安專案與計畫,期間基層或專家學者若有反映意見,也可討論修正。
至於不設立「警察教育委員會」,警政署表示,去年底曾與提案的司改委員商議並取得共識,為免體制紊亂、權責不分,才將該會定位為諮詢性質,且任務編組,不稱委員會。
警政署強調,強化警察教育訓練、提升執法品質立場不變。月初諮詢委員名單出爐,包括基層、幹部代表、警政與各領域學者和警大、警專學生代表共11人,目前正蒐集各機關教育訓練問題與改善建議,擇期開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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