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水、電、瓦斯費將開發票 財政部預計10月上路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以往民眾繳交水、電費,以及瓦斯費用時,只有收據沒有發票,因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決議,財政部規劃將從今年10月起,相關公用事業須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預期今年開發票張數將因此爆增。對此,台電、台水等公司雖然表達會配合政策,不過也指新制會衍生尚未收到錢,卻必須開發票的窘境。

立法院財委會在去(2014)年10月決議,因為許多公用事業都已經民營化,不開立發票,等於是剝奪民眾兌獎的機會,因此要求台電、台水、瓦斯等公司須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財政部指出,因為沒有法律強制效力,將先全力輔導,預計10月起開始。

根據財政部表示,台灣每年約開立80億張統一發票,去年開立的電子發票已經超過半數,今年將持續擴大消費通路電子發票的範圍,目標鎖定食品業者,以及公用事業單位。

財政部官員指出,若是進行的順利,10月起民眾繳交水、電費除了收據外,用現金繳費會在收據上顯示電子發票號碼;若是用轉帳扣款繳費,會上傳到自然人憑證條碼、手機條碼,以及其他財政部所核准的載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