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十年 台塑石灰棄置台南 啟動清理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台塑石化麥寮廠將逾五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於台南,環保局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台塑石化公司不服提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勝訴,九月已開始進行清除作業。
該案經環保局於一0二年一月間查獲,認定台塑石化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廿八條規定,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處新台幣一億四千一百九十六萬六千五百九十元並限期改善,因該公司屆期未改善,環保局按日(次)處罰至一一三年一月,共計處罰金額七千四百七十二萬四千元。
台塑石化公司不服裁處提行政訴訟,經十年纏訟,最高行政法院於一一二年六月間判決市府勝訴,確認該公司未合法清除事業廢棄物,有改善義務。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台塑石化公司將廠內製程產出不具市場價值的副產石灰,以每公噸二元售出,並補貼無許可的清運公司每公噸六百五十元運費,清運至南市土石方堆置場,數量高達五萬餘公噸,假產品之名,行廢棄物棄置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