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4年盼到規定鬆綁 全台首例兩岸同婚伴侶完成結婚登記

陸委會9月19日開放兩岸同性伴侶可比照異性伴侶規定,於第三地結婚後,再到台灣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台灣籍的Ryan和中國籍的Righ在上週通過移民署面談後,7日前往高雄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成為全國首對兩岸同婚伴侶。

  • 內政部函釋開放兩岸同婚 第三地結婚伴侶可在台登記

兩人2016年在高雄相識相愛,經過3年多的異地戀後,於2019年11月在美國內華達州結婚。同年雖然台灣同性婚姻也正式合法化,卻因法規中明訂外籍伴侶的本國法律也須承認同婚,在台灣的婚姻關係才算成立,等於是將跨國同婚排除在外。

行政院雖在2023年發布函釋為跨國同婚解套,但兩岸同婚卻由於受限國安規範而依然無解。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伴侶需先在中國結婚,再於台灣登記,並經過面談確保中國配偶不會構成安全或情報威脅,婚姻關係在台灣才算有效。

然而由於中國不接受同婚,兩岸同性伴侶根本無法完成這套比照異性伴侶的結婚流程,Righ就曾以Ryan同性配偶身分申請來台團聚,但在2021年因逾期未補中國結婚證明被內政部移民署駁回。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認為,兩岸同婚已經變成政治問題。

《衛報》報導,已有數對兩岸同性伴侶向台灣政府提起訴訟,Ryan和Righ就站在這些法律鬥爭的最前線。Ryan說:「我們的官司對整個台灣及中國的LGBTQ族群意義重大。」

歷經4年的數度法律程序來回,移民署在今(2024)年8月初允許Ryan和Righ進入面談程序,內政部及陸委會隨後鬆綁兩岸同婚規定,兩人也終於在台灣結為連理。

「就像羅密歐與茱麗葉一樣,我們希望有一個幸福的結局。」Ryan在8月接受《衛報》採訪時表示,他們的愛情遭遇很多阻礙,但如果這是命中注定的,沒有什麼可以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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